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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举办修改后刑诉法电视电话网络培训
来源:检察日报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0日作者:
高检院举办修改后刑诉法电视电话网络培训


 

曹建明邱学强姜建初张常韧参加 孙谦主持 王尚新主讲首场讲座


  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天下午举办全国检察机关修改后刑诉法电视电话网络培训首场讲座,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尚新作辅导报告。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副检察长邱学强、孙谦、姜建初、张常韧,高检院机关各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全体人员,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和驻京大单位军事检察院检察人员参加讲座。地方各级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和全体检察人员通过检察专线网视频会议系统同步收听收看讲座。

  王尚新长期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事刑事立法工作,全程参与了刑事诉讼法1996年和2012年两次重大修改工作。此次讲座中,他围绕刑诉法修改的主要精神、8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以及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关的6个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高检院副检察长孙谦主持讲座。他说,修改后刑诉法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进行的一系列重大修改和完善,对于参加刑事诉讼全过程的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学习好、贯彻好修改后刑诉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机关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希望全体检察人员充分认识修改后刑诉法给检察工作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紧时间,认真学习消化讲座内容,准确把握修改后刑诉法的立法精神和具体条款内容,切实把思想统一到立法宗旨上来,树立和坚持正确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强化保障人权意识、证据规则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办案效率意识、监督制约意识,努力在更新执法理念、完善工作机制、转变办案方式、提升素质能力上下功夫,增强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确保修改后刑诉法在检察工作中得到全面、有效、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据了解,为深入开展修改后刑诉法学习培训工作,高检院将分三个阶段组织各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参加电视电话网络培训。第一阶段即法律学习阶段,将围绕学习修改后刑诉法的主要精神和内容以及检察工作中如何贯彻修改后刑诉法等内容举办两次专题讲座,使全体检察人员原原本本地学习掌握修改后刑诉法的立法本意和具体规定。高检院在修订刑事诉讼规则和执法规范等司法解释后,还将组织第二、三阶段的学习培训活动,为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做好充分准备。